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游走欧美的达赖集团不断宣传所谓“西藏人权问题”。“人权”俨然成为他们手中一张王牌,成为他们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所谓“西藏问题”的武器。
那么,“西藏问题”是人权问题么?
关于人权,《世界人权宣言》说的很明白:“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
但在达赖集团统治下的旧西藏,把人分为三级九等,占人口不到5%的僧俗农奴主控制着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的人身自由,对农奴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政治压迫和精神控制,农奴连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法国藏学家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中说,旧西藏所有农奴“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和平解放后,百万农奴才享有了真正民主、自由和人权。
让奴隶当家做主,却被说成是“侵犯人权”,世界上岂有如此荒唐之事?
邓小平曾经说过一句话:“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如果说有人在西藏失去了什么“权利”,那就是达赖集团为代表的极少数农奴主对广大农奴的生杀予夺“特权”!
其实,与其关注莫须有的“西藏人权问题”,达赖集团不如解决一下自己的内部人权问题。达赖集团由以达赖家族为代表的上层僧俗贵族组成,普通流亡藏人依旧处在被奴役地位,他们大多居住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贫民窟,饱受语言不通、情感隔膜之苦,还要向“流亡政府”交纳“独立捐”等,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可言,对此,达赖集团什么时候关注过?
联合国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和平解放以来,西藏经济连续多年保持12%的增速,政府对农牧民实行免费医疗、农牧民子女免交学杂费和免费吃住的政策,西藏老百姓拥有私产住房也进入了历史上最快的增长时期。
而一直宣传“保护人权”的达赖集团,多年来非但没有为西藏的发展做任何贡献,反而不断损害境内西藏各族人民权益。早年,他们武装骚扰边民生产生活,近年来则渗透破坏,乃至连续策动暴力事件,破坏西藏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
达赖集团之所以大肆渲染所谓“西藏人权问题”,是因为这样的“时髦话题”,总能让一些西方政客“义正词严”地配合,并以此蒙蔽不明真相的公众。他们打着“人权卫士”的旗号,对旧西藏践踏人民群众基本人权的状况只字不提,对新西藏的发展进步却百般诋毁。对此,俄罗斯学者奥夫钦尼科夫说:“把残害农奴的达赖说成‘人权保护者’,类似言论只有三种成分:无知、无耻或出于私利背叛公正。”加拿大学者谭·戈伦夫更是一针见血:一些人之所以对“西藏人权问题”如此感兴趣,并非出于“道义”或“同情”,而是“用来服从于他们世界战略布局的需要。”
鼓吹“西藏人权”煽动民族情绪,借以获得西方支持,最后实现“藏独”,分裂中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达赖集团的“西藏人权问题”到底是什么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