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起着总管的作用。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中央党校机关党建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如何进一步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已成为机关党务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并付诸行动的重大课题。
一、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理解和认识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是指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部门及工作人员所应履行的职责、不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后果等作出明确规定的一种工作制度。党中央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一直高度重视。从1998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提出,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到2010年,中央正式印发《条例》,进一步强调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细化了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方法路径等等,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履行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关键是落实领导者的责任,重点是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树立起“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和政治使命感。主要负责同志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工作。只有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才能保障机关党的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只有责任制落实了,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才有了坚实的基础和可靠的保证。
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初步实践
中央党校机关党委作为校委的党的工作部门和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实践中积累了经验。
思想重视是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根本前提。校委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工作,始终把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作为做好党校工作的组织保障,强调党校机关党建工作一定要走在前头。中央党校有一个好传统好惯例,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就召开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常务副校长和分管校长都出席并讲话。与会人员除了党务工作者,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也都参加会议。常务副校长李景田多次在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强调,一把手要带头抓党建,关键是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效。他在 2011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讲:“这个问题去年我也讲过,今天我还是要强调。对机关党的工作,各单位一把手不要当成包袱,而要当成资源。”所以,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都有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单位的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校委在9个教学科研单位即八部一所设置了助理巡视员职位,协助教研部、所领导做好行政和党务工作,参加领导班子会议,参与教研部、所的决策,围绕教学科研做好行政保障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近年来,各基层党组织坚持按时换届选举,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初步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专兼职党务干部呈现了年龄上较合理的梯次结构,许多年轻同志当选总支委员或支部书记,为基层组织建设注入了新生力量。
找准结合点是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效途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机关党组织的第一位任务,也是推进机关基层组织科学发展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各直属单位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协助监督职能,把党的工作渗透到本单位业务工作中去,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与机关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使党的工作突破了“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定势,为中心工作开展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障。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各单位围绕建设“一流学府”的新要求和新目标,组织开展“我为建设‘一流学府’做贡献”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领导班子,重视和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必须把机关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单位业务需要对党组织的活动提出要求,既避免了与中心业务工作相脱节的“两张皮”现象,也促进了机关党的工作的各项任务完成。在开展争创“最佳党日活动”中,各单位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来设计主题,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教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对学科基本理论、前沿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和攻关,以此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推动学科建设。同时,在了解国情、民情、党情和校情的实践中增强了为党的干部教育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了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
完善制度是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保障。根据2006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地方党委、部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精神,中央党校修订并印发《中央党校局、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抓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对机关党建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主要工作措施、考核及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使新任党组织书记尽快适应工作,除定期举办新任书记培训班外,还依据《中央党校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实施细则》,从2005年开始实行了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同直属单位新任党组织书记任前谈话制度。针对机关党的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了一些适应发展需要的新制度。如《关于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机关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并将机关党委的所有文件结集为《机关党的工作制度汇编》,印发全校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通过配发专门的记录本、定期检查通报、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强化了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三会一课”、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报告四项制度的落实。
严格考评是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关键举措。科学严格的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是促进责任制落实的有效措施。机关党委通过实施目标管理,严格督促考核,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中央党校机关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每两年一次。考核办法由自查、评估、推荐、初审、审定等环节组成。以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协助监督、反腐倡廉、组织建设、党的生活、群众工作七项工作目标和校委、机关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及要求为考核内容,对照年度党组织工作计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成绩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五年多来,全校共有29个单位和部门的党组织获得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成绩。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规范了我校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和考核评价标准,使每一个支委成员,都清楚该抓什么,每一个党员都明白,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价党组织。实践证明,实行目标管理有利于提高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三、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努力方向
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中,中央党校各级党组织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监督措施不完善,缺乏及时有效的制约手段,存在常布置、少督促,强考核、弱问责的情况。比如,对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问责还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警示和威慑作用。二是对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涌现出来的一些鲜活的经验和典型做法总结提炼不够,要进一步总结提高,抓好推广运用。
就如何解决好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一方面,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对工作突出的党组织进行考核奖励的同时,对党建工作抓的好的领导同志和党组织负责人,也给予奖励,探索把党建责任制考核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不合格者甚至严重失职者,追究责任。要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实事求是地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帮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督查,促进整改。另一方面,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在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进程中,抓示范带动、抓经验交流必不可少。将平时各党组织工作动态、工作亮点等及时总结,定期编发机关党建简报,或通过校园网、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同时要加强指导,创造条件,选择一些党组织作为示范点,组织其他单位进行参观学习,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带动全校基层组织建设。
中央把2012年确定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至关重要。
转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