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和理解“建设生态文明”

发布时间: 2008-05-03 浏览次数: 作者: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其中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 们党首次把“生态文明”这一理念写进党的行动纲领,必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

  生态文明的崛起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世界性革命,是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进行的一次新选择。

   生态文明观的核心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的含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从广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新型文明形态。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为准则,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种文明形态表现在物质、精神、政治等各个领域,体现人类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从狭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现实文明形式之一,着重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

  生态文明是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环境和谐统一、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成果的总和,是人与自然交流融通的状态。它不仅说明人类应该用更为文明而非野蛮的方式来对待大自然,而且在文化价值观、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上都体现出一种人与自然关系的崭新视角。

  生态文明观的核心是从“人统治自然”过渡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在政治制度方面,环境问题进入政治结构、法律体系,成为社会的中心议题之一,在物质形态方面,创造了新的物质形式,改造传统的物质生产领域,形成新的产业体系,如循环经济、绿色产业;在精神领域,创造生态文化形式,包括环境教育、环境科技、环境伦理,提高环保意识。

  生态文明与其他文明形态关系十分密切。一方面,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离不开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没有良好的生态条件,人类既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也不可能有高度的政治享受和精神享受。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最深刻的生存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生态文明,就不可能有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另一方面,人类自身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体,必须将生态文明的内容和要求内在地体现在人类的法律制度、思想意识、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并以此作为衡量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基本标尺。也就是说,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内在地要求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内在地包含着保护生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法规;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内在地包含着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文明形态。建设生态文明,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因此,生态文明与科学发展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托;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基本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思想意识上实现三大转变:必须从传统的“向自然宣战”、“征服自然”等理念,向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转变;必须从粗放型的以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模式,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模式转变;必须从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发展理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