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 2010-07-16 浏览次数: 作者: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本报评论员

  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胡总书记的讲话,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奋斗,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国已是人力资源大国,但还不是人力资源强国,教育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不适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和对多样化、个性化教育的要求。目前,我国教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就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方针,也是在新时期新阶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当今国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国内面临着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任务,教育的作用和地位更加重要。我们必须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强国的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要把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体现在教育工作中,就是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要求,把培养人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就是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就要遵循教育基本规律、坚持改革创新。遵循教育规律是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根本保证。教育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教育活动、教育对象、教师工作具有特殊性。在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尊重教育规律、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要按照人成长成才的规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改革创新是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教育改革发展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改革创新,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就要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促进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是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近几年,中央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但教育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校际、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义务教育“择校”问题比较突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薄弱环节等。我们要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以实现公平,更加注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保障和维护公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教育问题。提高质量是教育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有质量的教育才是科学发展的教育,才能切实实现教育公平。当前国家发展、国际竞争、广大人民群众都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出了强烈要求。要进一步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的全方位保障体系,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强国之本,教育为先。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教育面临着新的时代任务。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针,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契机,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

摘自:《中国教育报》2010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 张珏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