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院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6月4日,学院党委中心组在综合楼六楼会议室进行本年度第二次(季度)集中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并研讨我院践行宗旨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相关工作。学院党委书记、党委中心组组长姚小泉主持学习,党委中心组成员出席。
党委中心组学习采取原原本本学习文件的方式进行。会上,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李建华宣读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陈祖云宣读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金也非宣读了《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保蕾宣读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学院党委书记、党委中心组组长姚小泉指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及群众广泛关注,怎样监督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权力,中央出台了“四项监督制度”,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指导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办法。“四项监督制度”形成了一个监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体系,构成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个环节,即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职检查和违规失责追究,为防止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提供了依据,为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把选人用人的重要内容、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地处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结合我院具体工作,姚书记指出,近年来,我院及附属医院通过“两推一评”、“一报告两评议”及处科级干部多次竞聘上岗工作,不断扩大党员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走严格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竞聘上岗程序,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切实做到程序合规,用人公正,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总的说来,广大教职医护员工对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是满意的,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四项监督制度”还存在差距,具体表现在:领导层面对扩大党内民主的多种形式还不完全适应;班子内部对民主集中的含义与“一把手”决策权、集体研究决定权之间的关系还不完全清晰;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担心在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的过程中泄密,不敢大胆开展工作;相当一部分普通教职医护员工认为花样太多、浪费时间,存在厌烦情绪;有的干部群众认为与己无关,被动参加评议,不能正确的行使职权;有少数干部把此作为拉关系的机会,请客送礼,拉票;有个别干部群众从个人恩怨出发,采取不正确的评价,搞无中生有的举报。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我院下步工作,姚书记强调,为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做好“四结合”,即坚持学习与培训相结合、与查摆存在的问题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践行宗旨教育相结合。二要严格落实制度,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加强在推荐提名环节的监督上下功夫,加强在考察考核环节的监督上下功夫,加强在讨论决定环节的监督上下功夫,加强在责任追究环节监督上下功夫,加强在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加强信息公开,加大检查力度,做好定期专项检查工作。
党委中心组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 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推动我院践行宗旨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系、部、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列席党委中心组学习。